各单位: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学校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预备通知》和《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东昌院发〔2018〕27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省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级项目”)推荐及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校级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类别与数量
(一)立项范围。2024年省级教改项目立项范围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专业建设、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基层教学组织与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高等学校课堂教学改革研究等。具体见《2024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立项参考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立项参考指南》)。
新增“高等学校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协同改革创新研究与实践”等选题)自主选题,经本人所在高校、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高等教育共同体等按程序向山东省教育厅推荐申报。
(二)立项类别。2024年省级教改项目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专项三种类别,其中: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由高校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围绕《立项参考指南》,自主选题进行申报。重大专项,根据人工智能赋能重点领域教学改革项目(简称“111”计划)要求组织开展,不再另设其他选题。
本年度未获省级项目推荐资格的项目,将择优立项为校级项目。校级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另外,针对马克思主义教学部单独增设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鼓励支持思政课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教学改革研究。
(三)推荐及立项数量。
1.省级教改推荐数量:我校可推荐4项(其中面上项目2项、重点项目2项)申报省级教改项目。
2.校级教改立项:遵循“坚持标准、公平竞争、择优选拔、宁缺勿滥”的原则,具体立项数量根据项目申报数量、质量等最终确定。
二、申报数量
(一)2024年教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专兼职教师总数不高于30人的系(部),推荐数额不超过4项;高于30人的系(部),推荐数额不超过5项。发展规划与科研处、合作发展处、教务处、团委、学生工作处、图书馆、人事处等职能部门申报工作相关项目数额不超过1项。
(二)省级项目推荐名额从2022年来已立项的校级项目和2024年拟立项项目中择优产生。已获批校级立项,且请有意申报省级项目的主持人根据《立项参考指南》,采用《2024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模板重新提交申报材料,不占各单位申报名额。
(三)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所有项目中排名前四位者推荐申报省级教改项目。其中,排名前两位者推荐申报省级重点项目,排名第三、第四位者推荐申报省级面上项目。
三、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应以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鼓励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协同创新。项目组成员可以是我校专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
(一)项目主持人。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近3学年(2021年9月—2024年7月)每学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且平均每学年本科教学不少于96学时(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以及教学管理人员不作教学要求)。
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
(二)申报限制。申报人作为项目主持人身份仅限申报1项。申报人主持研究的省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新的项目。已获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兼报不同类别。
行政管理人员(职能部门人员)和各单位管理人员(含系部领导、教学和行政办公室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限前3位,下同)的面上项目不超过1项;主持或参与申报重点项目,不得超过1项;主持或参与申报重大专项,不限制申报比例。校级领导不参与申报省级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
(三)其他要求。
1.项目主要参与者(含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
2.各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四、项目管理
(一)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过程管理。“教改系统”是省教改项目申报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平台,项目组应及时在“教改系统”内提交教改项目研究成果、年度进展、实施成效和结题验收等相关材料。项目研究进展不力的,由学校督促整改;整改无明显成效的,撤销立项资格,追回省财政支持经费。
省级教改项目一经批准立项,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和合作单位、变更研究计划。如项目研究人员因调离、健康及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职责时,在项目研究中期之前,可通过“教改系统”提出人员调整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核;项目研究中期之后,不再受理人员变更申请,相关人员的研究任务由项目负责人统筹解决。
结题验收。教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4年。重大专项结题验收,由省厅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另行通知。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结题验收,由项目主持人所在高校组织实施,验收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原则上应为项目研究相近领域专家),校外专家比例不低于60%,并应有2名以上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或省级及以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或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的首位完成人,或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结题验收时,应提交相应可代表本项目的、应用于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实践的标志性成果材料,比如:
(1)项目主持人依托本项目发表的重要文章。其中,立项为重点项目、重大专项的,项目主持人应至少发表1篇本人署名的、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的教育教学改革类文章(发表时需注明依托项目相关信息,下同),且该文章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或被SCI、SSCI、CSSCI、A&HCI等收录,或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立项为面上项目的,项目主持人应至少发表1篇本人署名的、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的教育教学改革类文章,文章发表期刊不限。
(2)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的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作为主编获评的教材奖(国家级教材建设奖、省一流教材等),作为主编编写的教育部“马工程”教材、行业部委及以上规划教材,主讲的高水平课程等。
(3)项目主持人获与项目研究高度相关的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全省类学生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含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
(4)其他具有代表性的成果材料。
未取得任何标志性成果材料的,一般不予结题。
(二)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按照《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东昌院发〔2018〕27号)文件执行。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申报校级教改项目需提交材料如下:
1.《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5份,电子版以“项目主持人姓名+申请书”为文件名。
2.《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一式1份,电子版以“系部+汇总表”为文件名。
3.基层党组织审查意见表(附件6)一式1份。
4.相关支撑材料(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五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一式5份,并将证明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以“项目主持人姓名+支撑材料”为文件名。
(二)已获批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拟申报省级教改项目需提交材料如下:
1.《2024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一式5份,电子版以“项目主持人姓名+申请书”为文件名。
2.相关支撑材料(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五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一式5份,并将证明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以“项目主持人姓名+支撑材料”为文件名。
项目申报材料由推荐单位集中报送。兼职教师申报专业相关课题,申报材料需经所属系(部)审核、推荐;申报职务相关课题,需经所在部门审核、推荐。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钱小平校内邮箱。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7日。
(三)2021—2024年立项的省级教改课题需提交材料如下:
《山东省2021—2024年本科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4),并提交一份项目完成情况总结报告(Word版), 11月15日前将电子版通过校内邮箱发送至钱小平老师,不用提交纸质材料。
六、其他事宜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严格项目材料审查,确保申报项目符合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教研科。
附件:
1.2024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立项参考指南
2.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3.2024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4.山东省2021—2024年本科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
5.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6.基层党组织审查意见表
教务处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