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工作职能

1.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省有关高等教育发展的规划、政策规章,落实学院发展规划及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负责拟定学院教育教学规章制度、质量保障体系并组织实施。

2.拟定应用型本科建设方案、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专业认证、专业评估、专业动态调整及新上专业的审核等。

3.拟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修订指导意见并督促落实;拟定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方案并督促落实;拟定教学、专业、课程评估体系。

4.编制校历、教学执行计划、课程总表和教学规程,负责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负责教学检查、督导和教室调度工作,保持教学秩序稳定。

5.组织院级及以上教改项目的立项、管理和验收;负责教学成果管理与推广;负责院级及以上教学奖励的申报、审核与发放。

6.负责教师教学评价工作,建立体现师德师风、教学能力和育人水平的教学督导制度并组织实施。

7.负责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管理。

8.负责全院各类本专科课程、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等考试的组织、协调、管理和考风建设。

9.负责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一流专业、一流课程、示范金课、教学团队、教学名师等)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10. 负责教师教学理念和技能、教学研究能力和方法等方面的培训和能力提升;负责组织开展教学技能与方法的研究、培训和交流;负责组织各级各类教学竞赛活动;督促、检查各系(部)开展教研活动。

11. 根据学院发展规划,负责申报全日制本、专科招生计划和拟定分专业招生计划,报学院审批和上级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12.做好招生宣传与录取工作;

13.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与管理。

14.负责编制教材建设规划,组织审核教材质量。

15.拟定学籍管理办法,做好学生的学籍注册、学籍异动、毕业资格审查、学位资格审查等;负责做好在校生成绩管理,为在校生提供学业成绩证明等。

16. 负责专兼职教师、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核算与统计。

17.负责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检查;负责做好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准备;负责本科教学质量监测平台数据填报;发布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18.负责全院语言文字工作。

19.配合人事处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及兼职教师的聘任工作;配合党委教师工作部做好师德师风建设,抓好教风建设;配合学生工作处抓好学风建设;配合资产管理处做好教学用房的调配工作。

20.负责组织召开学院教学工作会议。

21.受理归口本部门的信访、投诉工作。

22.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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