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工作职能
1.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省有关高等教育发展的规划、政策规章与学院的教育教学思想、发展规划及院党委、院行政的决议决定;负责拟定学院本科教育教学规章和质量保障体系并组织实施。
2.拟定学科建设规划、专业建设规划,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制定教学大纲、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方案和教学、专业、课程评估体系并组织实施。
3.编制校历、教学执行计划、课程总表和教学规程,负责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负责教学检查、督导和教室调度工作,保持教学秩序稳定。
4.组织院级以上教、科研立项、管理和验收,教学、科研成果管理与推广;组织院级以上教学奖励、科研奖励的遴选与申报。
5.组织专业认证、专业评估分类、专业动态调整、新上专业的审核等。
6.负责教师教学评价工作,建立体现师德师风、教学能力和育人水平的专家、同行和学生评教、教学督导制度并组织实施。
7.负责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管理;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
8.负责全院各类本专科课程、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考试的组织、协调管理和考风建设。
9.负责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一流专业、一流课程、示范金课、教学团队、优秀教学案例等)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10. 负责教师教学理念和技能、教学研究能力和方法等方面的培训;负责组织学院开展教学技能与方法的研究、培训和交流;负责组织教学竞赛活动;督促、检查各系(部)开展教研活动。
11. 根据学院发展规划,负责申报全日制本、专科招生计划和拟定分专业招生计划,报学院审批和上级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12.做好招生宣传与录取工作;
13.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大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
14.负责编制教材建设规划,国家、省、院级规划教材的评审、推荐、出版资助工作,组织审核教学选用教材的质量。
15. 负责拟定学籍管理办法,实施对学生的学籍管理和毕业、学位资格审查;为在校生提供学业成绩证明等工作。
16.负责专兼职教师、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核算与统计。
17.负责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检查;组织学院教学工作评估;负责本科教学质量监测平台数据填报;发布、解释、说明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18.负责全院语言文字工作。
19.做好教学用房的调整分配工作。
20.负责组织召开学院教学工作会议。
21.受理归口本部门的信访、投诉工作。
22.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