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级新生学籍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2-09-24 点击数:
各系部:
为了完成2012级新生信息电子注册工作,现按照省教育厅高教处下发文件精神,对我院2012级新生信息核对工作作如下安排,请各系部领导、教学秘书务必认真对待。
1.请在我院网站首页下载《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并传达给每个新生。
2.为确保新生数据的完整性、正确性,请安排专人负责,学生按照要求逐一核对个人信息,本人签字确认,规定时间内不核对者,后果自负。
3.核对表中所有信息均与教育部下载的新生录取数据一致,除政治面貌字段外,其他字段学生不得擅自修改;如确需修改姓名、身份证号者,学生写明修改原因、系部审核同意后,由学生本人携带申请、身份证、入学通知书、户籍证明等材料到教务处教务科,经教务处审核后,统一上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待高教处审核通过后方能修改。
4.为避免同名错录,请学生务必认真核对考生号、身份证号。
5.核对表中没有的学生,请在表中添加个人信息并签名。
6.未签名的学生,由本系部教学秘书查明原因并在“备注”栏注明。
7.核对完毕后,由辅导员、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务必于9月25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科。延期不报,影响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教务处
2012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