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要求及考试纪律、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人员须知​

作者: 时间:2018-10-16 点击数:

山东省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要求及考试纪律

 

一、机辅测试监考要求

.各考点应整洁安静,挂有“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点”字样,并有考场分布示意图;候测室、备测室、测试室应有醒目标志。

2.监考人员应加大对测试的监考力度和严密度,以保证测试的公正公平。

3.监考人员、考场工作人员、视导员均应佩带标志。

4.应试人进入候考室后,由监考人员宣读考试要求和考试纪律。

5.应试人进入备测室前,应有2名监考人员核对其准考证、身份证与本人是否相符,核验好后方能准其抽题准备。

6.应试人进入测试室前应有2名监考人员再次核对,并由监考人员叫号,应试人自报姓名,审验无误后方可进场。

7.监考人员应熟悉计算机操作与考试流程,严密监视考场,发现举手示意应试人应立即前去解答问题并指导操作。

二、机辅测试应试人考试纪律

1.应试人须在规定时间参加测试,缺考或迟到 30 分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应试人须凭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进入考点。

3.酒后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4.应试人进入考试区域不得大声喧哗,按要求进入候测室等候。

5.应试人在考试人员指引下进入备测室抽题,准备考试。试题不准带走。

6.应试人进入测试室不准携带任何文字材料、手机等设备。

7.应试人在考场内不得讲话,须认真听取主监考指令,并按指令操作。有问题举手示意副监考。不得损坏设备。

8.说话项考试的目的,是测查应试人在无文字凭借的情况下说普通话的水平,因此,应试人如照着文字读,或看文字提示说话,均视为作弊,本次成绩为0分,并在三年内不准参加普通话水平考试。

三、本试行办法由山东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负责解释。

 

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人员须知

 

1.应试人员应提前到达测试点,在指定候考室集合,观看测试流程录像,然后由工作人员引领到指定备测室。

2.应试人员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经查验无误后,进入备测室。替考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试资格,并将替考信息录入考试系统,一年内不准参加考试。

3.应试人员在备测室,按顺序抽取座号后,到对应座号进行备测。备测时间为10分钟。在备测室不得喧哗,不得向工作人员询问与测试相关的内容及字音,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试资格。备测时间到后,放下试题,带着抽取的题号由工作人员引领到测试室,所带物品全部放在测试室门外的物品存放处。

4.测试时,应试人员要先输入准考证号,核实姓名,然后按系统提示,进入试音和正式测试环节。在正式开始测试时,请不要说与试题内容无关的话,注意试卷内容应该横向朗读避免错行、漏行。在完成每一题的测试后,请不要等待,应及时点击计算机屏幕右下方的下一题按钮,进行下一题的测试,至完成全部测试内容。

5.在测试室内测试完毕后,把耳麦放好,迅速退离考点,一经发现或举报证实后的逗留者,立即取消测试成绩。

6.应试人员正确戴耳麦,话筒应在左侧,测试过程不要随意移动话筒,若人为因素造成话筒损坏原价赔偿。

7.朗读时声音要清晰、音量适中。

8.进入考点后要关闭随身携带的一切通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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