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深入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兴趣与专长,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根据《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东昌院发〔2025〕62号)(以下简称《转专业管理办法》)和学校有关规定,现将本学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系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坚持转入系主体实施、学生自愿申请、学生和专业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规范工作程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二、面向对象
我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一年级在校生。
三、办理流程
(一)转专业实施方案制定、公示及系统设置(12月31日至1月7日)
各系根据人才培养要求,结合办学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转专业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接收学生转专业的条件、各专业可接收人数、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笔试、面试、专业特长或专业技能展示等)、考核安排、选拔原则等。转专业实施方案经本系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1月5日前在本单位内公示并报教务处备案。7日前须根据转专业实施方案在“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中完成系统设置(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二)学生报名(1月8日至1月11日)
各系根据文件要求组织做好报名工作。1月11日前,学生登录“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提交转专业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操作流程见附件2),提交后学生需及时查看本人提交、审核状态。个人手写申请书以及相关佐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须在11日前交至所在系及拟转入系教务办公室。
(三)转出系审核(1月12日至1月13日)
转出系严格按照《转专业管理办法》做好资格审查工作。1月13日前,各系完成本系申请转出学生的资格审核,并由本单位系部审核人在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完成转出审批,转出系及时通知学生根据拟转入系实施方案按时参加相关考核。
(四)转入系考核公示(1月14日至1月18日)
转入系审查申请转入学生资格并根据本系考核方案组织考核,形成是否接收的考核结论,考核结论须及时告知学生,拟同意接收的学生名单须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要避免泄露学生个人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要注意隐藏或遮挡部分内容),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聊城大学东昌学院____系拟转入学生汇总表》(见附件3),并由本单位系部审核人在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完成转入审批。汇总表电子版通过办公OA校内邮件发送至教务科华香,纸质版于19日前签字、盖章后交教务科。
(五)学校复核
教务处汇总转专业名单,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六)学籍异动备案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教务科在学信网进行学籍异动。
四、档案交接、课程成绩与学分认定
(一)转出系负责通知学生在下学期开学后持转专业通知单到转入系报到、注册。
(二)转出系应在学生转出一周内将学籍登记表、档案材料等移交转入系。转入系教务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在学生的学籍登记表“在校学籍情况”栏中填写转专业信息。
(三)学生转专业后执行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转入系严格按照《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生学分互认管理办法》《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成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学分认定、补修安排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转专业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制定转专业实施方案,做好学生资格审查、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系不得私自接收转专业学生。因各系自行接纳,导致学生就读专业与学信网上的学籍信息不一致,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及转入转出系相关人员承担。
(三)转专业工作采用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请、审批,各系须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转专业相关工作,逾期不再办理。
(四)学生应在对转专业相关政策及转入专业全面了解后,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转专业学籍异动备案完成后,不得变更。
(五)转入系须做好转专业所有过程材料的存档工作。
(六)转专业工作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受全校师生监督。监督受理电话:8520060、8520079。
附件:1.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转专业设置及审批流程
2.学生转专业申请操作流程
3.聊城大学东昌学院______系拟转入学生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