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东昌院发〔2021〕6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东昌院发〔2024〕7号)、《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方案》、《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7)》(东昌院发〔2024〕8号)、《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专)科生上课的规定》(东昌院发〔2023〕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校历和教务处工作安排,现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师定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定位
(一)教师定位原则。在教师定位时,各开课单位要结合人才培养方案、全面梳理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淘汰“水课”,切实提高育人质量。各开课单位应确保专兼职教师承担教学任务,须严格落实教授、副教授为本(专)科生上课的规定。各开课单位应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开出足够数量的专业选修课,并指导学生完成选课。
(二)教师定位安排。公共课由公共课所在单位负责教师定位。专业课由专业所在系部定位,如需其它单位定位教师,应及时报送至相应开课单位,根据课程类别教师定位的划分,由相应开课单位完成定位。课程类别及开课单位如表1所示。
表1 课程类别及定位单位
(三)教师定位表填报
1.各系根据教学计划把本系需开设的课程信息、上课班级及合堂班级等填入教师定位表中(附件1),如需固定上课地点请填写教室信息,于5月28日前报送至相应开课单位,供开课单位定位教师及排课时使用,以免耽误定位专兼职及外聘教师。各单位将教师定位表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后留存备查。
2.填表说明
(1)课程类型。课程类型一般为公共课或专业课。
(2)定位教师姓名。由开课单位填写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授课教师姓名。
(3)考试类型。考试类型为考试或考查,考试类型的确定应与教学计划中的考试类型一致,同时要结合课程内容,切实加强学习过程考核。
(4)学分、学时应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定位的周学时、上课周数应满足要求学时。如有实习等占用某教学周的情况,请在填写上课周数时避开对应的教学周。
二、教学计划制定
(一)核查教学计划。请核查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各专业(含辅修二专业)培养方案维护是否完整无误,教学执行计划是否有遗漏。
(二)维护课程库。请各单位核查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课程库中是否存在已停用的课程。若有,请及时在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中将课程状态修改为“停用”状态。
(三)维护班级人数。为确保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中教学执行计划的计划人数与实际人数一致,请提前维护班级人数。并请及时在教学执行计划中进行人数刷新、校区刷新。
(四)落实教学任务。为确保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中的数据准确,避免发生排课冲突等状况,在落实任务时,课程的起止周、周学时等信息一定要结合培养方案严格按照实际上课情况进行设置,周学时×起止周数=讲课学时。
(五)核查教学任务落实情况。为确保教学任务落实无遗漏,各系须核查教学执行计划与任务落实情况,平台查询步骤可参考附件2。对未进行教学任务落实的课程,各系须核查具体原因,相关材料留存备查。
三、外聘教师聘用
(一)外聘教师聘任条件
外聘教师主要从其他高校和退休教师(含本校退休教师)中的合格人选中聘任,实践性强的专业可以从行业、政府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聘请经验丰富的一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等。原则上要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任本科课程要有副高以上职称,任专科课程要有中级以上职称。急需专业可以适当放宽,专业必须对口,能胜任所讲授的课程。
(二)外聘教师审核
各单位负责对外聘教师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专业素养和教学科研能力等进行严格审核。新聘外聘教师试讲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请各单位于试讲前两天把具体的试讲时间和地点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各单位在定位新聘外聘教师前,须将《外聘教师登记表》《外聘教师统计表》及外聘教师职称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并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备案。
(三)外聘教师信息录入
教务处备案审核通过后,各单位可在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录入新聘外聘教师信息。新聘外聘教师编码规则为:9+3位单位号+3位流水号,如外国语系新聘外聘教师编码为:92050**。
四、课程安排
(一)工作要求
1.各单位安排课程时应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若执行计划有调整,教学秘书须于教师定位之前在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中提交变更申请,经分管教学主任/副主任审核通过后方可变动教学计划,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相关系部负责。因教学执行计划对教学工作造成影响者,将依据《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东昌院发〔2021〕22号)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为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教室及实验室的使用率,请周一至周五均匀合理排课。各行政班级原则上周一至周五上午第一大节必须安排上课;体育课一般不安排在上午第一大节;舞蹈类技能训练课程一般不安排在体育课之前;周四下午是全院教职工及学生政治学习、教研教学活动时间,原则上不排课。
3.请公共课开课单位排课时酌情考虑学生所在系同一类型公共课程的课堂规模和上课时间。其中,对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推行中班教学,课堂规模一般不超过100人。
4.请各单位排课时酌情考虑同一节次同时上课人数,避免同时上课人数过多,原则上第二大节同时上课人数不要超过学生总人数的一半。
5.请各单位根据教室容量进行排课,原则上教学班人数占教室容量的一半及以上,同时避免教学班人数大于教室容量。请及时关注所排教学场地的使用次数,原则上每周教学场地使用次数达10大节(20小节)及以上。
(二)完成时间
1.课程安排完成时间如表2所示。
表2 课程安排完成时间
2.课表编排完成后,各开课单位须安排任课教师核对本人课表,确保无遗漏。
3.待选课结束,课表锁定后,须严格按课表安排执行。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更改上课时间、地点或更换任课教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课表,请履行正常调课手续。
五、材料报送
各系部根据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分专业分年级填写《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执行计划审核表》(附件3),所在系部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分管教学副主任、系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7月2日之前交教务处教学科研科(办公楼B310)、教务科(办公楼B308)各一份,系部留存备查。
附件:1.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系(部)20 -20 学年第 学期教师定位表
2.查询教学执行计划与任务落实情况操作流程
3.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执行计划审核表
教务处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