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和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6-23 点击数:

 

各系: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观念,尊重学生选择专业的自主性,根据《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东昌院发〔2017〕39号)(以下简称《细则》)和《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东昌院发〔201927中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和专业分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系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工作程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二、办理流程

1.6月23日至6月28日:各系根据人才培养要求,结合办学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系转专业实施方案并在本系网站公布。

2.6月29日至7月6日:各系做好报名组织和资格审查工作。具备基本资格,拟转专业的学生在对拟转入专业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可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填写《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1)。经审查符合《细则》转出条件的,学生所在系需在本系网站公示拟转出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在申请表签署意见,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拟转入系。

3.7月6日至7月12日:拟转入系根据实施方案确定同意接收的学生,并在本系网站公示拟接收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系拟转入学生汇总表》(见附件2),并由主管领导在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12日前将附件1、附件2及相关材料交教务科,附件2电子版发邮件至指定邮箱。

4.教务处汇总转专业数据,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后,在网站公示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发放转专业通知到学生转出系。

5.转出系负责通知学生持转专业通知单在下学期开学后到转入系报到、注册。

6.转出转入系在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办理完学生学籍、档案等移交手续。转出系须在学籍登记卡上标注异动情况后移交转入系。

7.学生转专业后的课程成绩与学分互认、学籍管理、课程补修应严格按照《细则》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执行,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学生在教务系统提交课程学分替代申请,转入系负责审核学生已修课程与转入专业应修课程的对应认定。

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

1.7月6日前,学生向所在系提出申请,所在系汇总大类拟分流的学生名单并在本系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填写《2020年学生专业分流汇总表》(见附件3),并要求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可在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补签)。

2.7月12日前,将《2020年学生专业分流汇总表》电子版发邮件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签字交教务科。

四、工作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按照《细则》要求,认真制定转专业及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做好学生资格审查、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转专业及专业分流工作的顺利进行。

2.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持有教务处开具的转专业通知到转入专业报到,各系不得私自接收转专业学生。因各系自行接纳,导致学生就读专业与学信网上的学籍信息不一致,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与转入转出系相关人员承担。

3.教务处将对研究批准的转专业名单进行公示,设立监督受理电话:8520598、8520079和受理邮箱:lcdcjwxx@163.com。

4.以上工作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办理。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教务处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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