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4〕4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鲁学位办〔2024〕2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本次抽检对象为2023-2024学年度(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所有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
二、工作内容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依托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平台,网址:https://xscj.cdgdc.edu.cn)开展,相关工作包括论文信息核对和补充、论文原文、支撑材料、论文查重报告、培养方案报送以及专家库报送与更新等程序。论文原文、支撑材料、查重报告等材料由各系报送,培养方案和专家信息由教务处负责报送,各系协助。
(一)学位授予信息汇总表
抽检平台已开放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下载,各系账号现已开通与激活。请各系于9月10日前完成本单位学位授予信息的下载、核对、补充工作。
学位授予信息汇总表中“导师姓名”“论文类型”“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撰写语种”“论文研究方向”六个字段前期已作为学位授予信息导入抽检平台,核对后无需重复上报填写。教务处负责“论文原文或说明文件名称”“支撑材料文件名称”“查重报告文件名称”“毕业生所在院系代码”“毕业生所在院系名称”等字段的填写,各系仅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否本专业第一届毕业生”。后续上传的论文相关材料信息必须与学位授予信息汇总表一致。
特别提醒: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6月1日之间授予的学位信息,因不含导师和论文信息,这部分学生仍须在学位授予信息汇总表补充论文抽检字段。
(二)论文原文等材料
教务处通过维普毕设管理系统导出论文原文、过程性材料、查重报告等材料,分发至各系核对和补充,确认无误后上传抽检平台。
1.论文原文。论文原文必须为PDF版,可复制、可编辑、不允许加密处理。
2.支撑材料。上传必须为ZIP压缩版。ZIP压缩包中包括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论文评阅及答辩等必要的过程性材料。若学生的毕业成果既有论文(设计)又有图纸、设计程序、艺术作品、动画作品、音频视频等其他材料作为论文(设计)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则需将这些材料和过程性材料打包成ZIP压缩包(不能超过2GB)作为支撑材料上传。
3.查重报告。论文终稿的查重报告(完整版或简洁版),必须为PDF版。
(三)人才培养方案。
人才培养方案按抽检对象的入学年月报送,即每个入学年月均需上传一份对应的PDF版人才培养方案,需提供培养方案的专业名单见附件1。
培养方案文件命名规则:pyfa_学校代码_学位类型码_专业代码_专业名称_入学年月.pdf
示例:pyfa_13373_31_080202_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_202009.pdf
各专业应将毕业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相关要求的说明(附件2)附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请各系于9月15日前将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版发送到霍月洋校内邮箱。
(四)专家信息上报
本次专家信息上报工作将同步开展,需提供信息的专家报送表格将单独发送。专家信息上报要求如下:
1.凡本次上报的论文指导教师,均应报送专家信息;
2.上一年度已经报送了的专家信息,如有手机号或邮箱地址等有关抽检审核工作的关键内容变动,需进行修改完善;
3.对出现师龄、离职等不适宜继续承担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专家,应及时报送教务处调整出库;
4.所报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年龄一般不超过65 周岁。
三、工作要求
1.论文抽检工作是严把毕业出口质量关的重要举措,抽检结果事关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声誉。各系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建立由系主任牵头,分管教学副主任、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等组成的论文抽检工作组,做好论文汇总信息、论文及附件材料、查重报告核验等工作。
2.各系要对上报数据逐条审核,确保上传的论文信息与论文原文题目信息一致,要对上报论文材料逐篇审核,不得出现论文内容不完整、附件材料不完整不规范、论文呈现修订模式、查重报告与论文终稿不一致等情形。
3.各系应于9月25日前完成抽检材料的报送工作,打印系统生成的单位确认函,系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版交教务处,扫描电子版按要求上传抽检平台。
抽检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联系教务处实验科。
附件: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名单
2.论文查重平台及文字复制比要求的说明
教务处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