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一届“名优讲堂”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9-10 点击数:

各系部:

为展示优秀教师课堂教学风采,充分发挥优质课堂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教师之间的学习交流,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于本学期开展第一届 “名优讲堂”教学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9月-10月。

二、活动流程

本届教学观摩活动包含课堂教学展示和教学研讨两个环节。

(一)课堂教学展示环节

1.观摩课主讲教师原则上为我校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青年教学能手、教学比赛等荣誉,或主持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一流本科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教师。各系部至少推荐1名主讲教师参加。

2.观摩课应体现以学生“学”为中心的先进教学理念,强化课程思政教学设计,深化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创新,把智慧教学和人工智能技术深入到课堂教学中,改进课堂教学模式和评价方式,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课型可灵活多样,如讲授课、研讨课、实践课等;课堂教学展示环节须有学生参加。

(二)教学研讨环节

观摩课结束后应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讨活动。

1.观摩课前,主讲教师需提前将本节课的教学目标、教学设计、教学理念等内容分发给参与观摩活动的老师,便于老师有针对性地进行观摩学习和研讨活动。

2.研讨过程至少包括如下环节:

(1)主讲教师就本次观摩课展示内容进行说课,对本节课的教学理念、教学目标的设置和达成、教学的实施过程等进行自我剖析和反思。

(2)教学督导做简要的点评。

(3)参与观摩的青年教师交流研讨。

三、提交材料

(一)各系部确定主讲教师、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于9月14日前报送电子版《教学观摩活动安排表》(附件1)。

(二)教学观摩课结束后,主讲教师需结合自身教学工作撰写个人心得感悟。

(三)各系部在教学观摩活动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新闻宣传。新闻稿电子版和活动照片须报送教学质量科。

以上材料经系部审核后,以系部为单位通过校内邮箱发送至张静老师。

四、活动要求

(一)本次活动为全校范围的教学观摩活动,要求45岁以下的教师须至少参加3次观摩活动,其中跨学科不少于1次,并做好听课记录。活动结束后,听课单交至本单位存档。

(二)各系部是教学观摩活动的具体实施单位,建议观摩活动与校、系教学督导工作相结合,每次邀请至少1位校级教学督导专家参与,并按照活动流程认真组织活动。主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新进教师指导教师、近五年的青年教师须参加本单位的观摩和研讨活动。

(三)本学期学校全部观摩课结束之后,建议各系部根据 “教学新星”公开课和“名优讲堂”教学观摩活动的情况自行召开活动总结会,在总结成功经验和改进不足的基础上,争取不断优化青年教师培养模式,促进广大教师专业成长和能力提升。

 

附件:第一届 “名优讲堂”教学观摩活动安排表

教  务  处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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