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发挥教学名师和青年教学能手的示范榜样作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印发〈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聊城大学东昌学院青年教学能手评选办法〉的通知》(东昌院发〔2023〕53号)要求,学院将于近期开展2023年教学名师、青年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
评选范围:承担学校本科教学任务的在编在岗专兼任教师教师。
评选条件:按照《关于印发〈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聊城大学东昌学院青年教学能手评选办法〉的通知》中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选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各系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根据评选条件和评审标准提交相应佐证材料。同一年度内教师不得同时申报教学名师和青年教学能手。
(二)系部审查推荐
各系部组成评审小组进行初评,核实申报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审查申报人的评审资格,确定推荐人选。12月4日前将确定推荐人选报送至教学质量科。
(三)上报材料
12月4日,以系部为单位统一上报以下材料:
1.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教学名师申请表(附件1),纸质材料2份,电子稿PDF格式。
2.聊城大学东昌学院青年教学能手申请表(附件2),纸质材料2份,电子稿PDF格式。
3.2023年教学名师、青年教学能手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盖章纸质版1份,电子稿。
4.申报人参评的佐证材料原件(制作材料清单目录,按照目录依次排列,复印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佐证材料需同时制作成PDF文档)。
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学质量科,电子材料通过OA发送至教务处张静邮箱。
(四)学院评审
教务处组织被推荐人讲授校内公开课,并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被推荐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及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议后提出拟表彰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提请院长办公会审定并正式公布教学名师和青年教学能手评选结果。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名师和青年教学能手评选推荐工作,认真把关,切实将能起到示范作用的优秀教师遴选出来。
(二)实行回避制度,参评人本人为评委专家,或与参评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评委专家,在涉及本人或直系亲属的评审和表决环节要主动回避。
(三)各单位要认真审查核实申请人填报及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对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附件:1.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教学名师申请表
2.聊城大学东昌学院青年教学能手申请表
3.2023年教学名师、青年教学能手推荐人选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