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一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0-27 点击数:

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20年第批)的通知(附件1)部署,为深入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支持高校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推进高校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建设、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经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形成了2020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本批次申报指南中,共有333家企业支持项目12201项。项目简介请见附件。2020年我院将继续加强深入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工作,并组织本年度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的实施流程

1.教育部高教司统一发布项目指南;

2.高校自主申请;

3.企业评审立项;

4.高校组织项目实施;

5.教育部公布立项项目名单;

6.企业组织验收。

二、项目的申报要求

1.请各系部组织教师积极申报,认真阅读项目指南,详见《2020年第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附件2。请有意愿的老师根据产学合作需要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申报,学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组织管理和认定。

2.每位教师限报一项。请老师们按照各项目的要求,及时向资助企业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同时请将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及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以系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教研科(行政楼213室)备案,以便学协助做好项目申报相关工作。

3.课题负责人主持在研各类项目数超过2项(含),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有“终止项目”等不良记录的,本次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在研各类项目中已到结题期限但未能结题的,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已参与其他课题申报,不得以相同或相似题目申报

4.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上午11点(下周一)过期不候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290761392@qq.com

5.未经教务处遴选推荐的项目,一律不予认可。

联系人:马增敏  钱小平;联系电话:8520078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教务处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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