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关于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考务中心 时间:2016-12-07 点击数:

各系(部):

期末临近,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文化基础考试、期末考试等即将开始。为做好考试工作,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考风,现就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考试管理

试检测的不仅仅是大学生对某方面知识或技能的掌握程度,更重要的是大学生的人格品质。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形成公正公平、诚实守信的考风,是高等学校教育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考风好坏,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风、学风和校风建设,关系到学校的生存与发展,更关系到能否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要充分认识到加强考风建设对促进良好校风的形成,对稳定教学秩序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意义。学院、系领导,辅导员及专任教师,始终要以学风建设为主线,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重点,把加强考风建设、整肃考纪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活动

1.考试前,各系要召开主题班会,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考试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将文件中有关考试管理、学生违纪与作弊的认定及处理等,以及本系的有关规定作为重点学习内容。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2016126日至2017113日期间,各系要充分利用宿舍区和教学区宣传栏(板)、海报、横幅标语、学院网站等宣传阵地,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考试诚信氛围。同时各系要结合本系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深入宣传,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遵守考试纪律的自觉性,促使其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诚信做人,形成良好的考风、学风、校风。

3.点面结合,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的针对性。考风考纪教育工作要做到点面结合,要切实采取措施,对全体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教育;同时,各系要充分发挥优秀生的带头作用,在平时学习中对学困生、边缘生给予帮扶。活动期间,考试领导小组成员、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做好深入细致的教育工作,加强对学生的考试纪律教育,明确学院对考试作弊和违反考纪者的处理规定。

4.各系要加强对各类不良考试信息的监控,特别是对传销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答案”等小广告和行为要即时认真查处,凡跨系以及涉及社会人员的情况要迅速上报,对知情不查不报的,将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各系要组织好针对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专题教育,做到不信、不传各类不良信息,提醒学生不携带手机、MP3MP4等任何通讯工具参加考试。

5.各系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研讨,制定行之有效的考风考纪教育方案,并将具体实施方案(含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分工)与开展考风考纪教育活动的情况(要图文并茂)2017113日前分别报学生工作处(电话:8520183)、教务处考务中心(电话:8520086)。

三、加强考试管理,确保考试公平公正,保障教学质量

1.加强考风建设,教师是关键。承担监考工作是教师的工作职责和义务,任课教师参加监考是其所承担的教学任务的一个必要环节。各系(部)要把教师是否每学期承担一定场次的监考任务作为教师岗位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系(部)要做好监考教师的选派与培训工作,组织教师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文件规定。

2.教师授课、答疑时,严禁泄露考题、圈定考试范围,应引导学生全面掌握知识。

3.严格进行阅卷、评分、登录及复核工作。各系(部)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考试管理暂行规定》《聊城大学东昌学院阅卷工作实施细则》《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生成绩管理办法》等文件,各系部应采取相关措施加强对阅卷、评分工作的管理。教师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肃认真地对待阅卷、评分工作,对任何人的不合理要求及不正当行为应当坚决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教师求情,干扰并干涉教师阅卷、评分。严防因工作态度不认真或主观疏漏造成任何失误,以保障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4. 加强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对考试违纪者,要按照《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违纪学生要做到当日处理,当日通报。学生处分决定书要及时张贴到考场显要位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为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行为说情开脱,干扰对违纪、作弊学生的处理。如经查实,根据学院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5.保守试卷机密是教师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义务。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至关重要,要强化试卷管理,确保试卷绝对安全。试卷的印刷、运送、存放、交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操作。试卷的审核、印刷必须由教学秘书本人携带密封好的试卷样本到指定地点,与考务中心指定人员办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期末考试前,各系在指定时间到学院保密室领取试卷,试卷领取、运送途中不得少于2人,试卷领取后应直达系保密室;试卷集中存放时要放在各系保密室保密柜中,保密室的防盗门、保密柜的钥匙分别管理,分发试卷要严格执行交接手续。

6.在考试工作过程中,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将组织人员对各系考试措施的执行、领导重视程度、试卷保密、监考、学生考试、试卷评阅和存放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建立督查机制,提高相关制度的执行力

1.学院成立考风考纪督察组,院领导牵头,教务处、学生处、督导参加,对考试管理、安全保密、考风考纪、考场秩序等进行全面督查,增强制度执行力,以推进考风考纪建设。

2.系(部)是考试组织和考风考纪建设的主体,各系(部)要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系的监考教师选派与培训、期末考试试题安全与保密、考场安排、考风考纪建设等工作。系(部)主要领导作为考风考纪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重视考试工作,进一步分解和明确考试期间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

3.考试期间,学院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举报电话:852059885201838520086

举报邮箱:lcdcjwc@126.com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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