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 及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1-30 点击数:

各系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普通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329)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及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融为一体,充分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战场”、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坚持示范引领、系统推进,强化资源共享,全面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

二、建设计划

(一)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

本次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拟总计立项建设10门课程。

(二)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推荐

根据省通知申报限额要求,学校从2022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如有意申报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需重新填报申报材料,未填报者视为放弃本次省级推荐申报资格。)和2023年拟立项的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中进行评选,择优推荐1门参评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立项及推荐计划优先在省级和院级一流本科课程中遴选。

三、申报限额

本次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实行限额申报,主要依据各系部省级和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数量分配限额,具体名额见附件1

四、申报条件

(一)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在申报截止日前至少经过两个教学周期(跨学期课程,至少开设两个学年或两个年度,其他课程至少开设两个学期)的建设和完善。申报课程应为普通本科教育课程,类型为通识教育类(非思政类)、专业教育类和实践教学类。

(二)课程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课程自身蕴含的思政资源,并科学有机融入教学内容体系,体现思想性、时代性和专业特色。

(三)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教学内容、方法及实施过程遵循教学理念,高效达成教学目标,达到如盐化水、润物无声的效果,有效实现教书、育人相统一。

(四)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围绕价值引领、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紧密融合进行一体化设计,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针对性与创新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五)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授课教师应为学校专任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课程负责人及团队其他主要成员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六)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较强辐射推广价值。

(七)课程要坚持以本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新时代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

(八)已获批校级及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课程(以下简称“已获批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得再以课程负责人身份申报同一门课程(同名称课程或名称高度相似课程,下同)。

如果同一系部申报课程与已获批课程为同一门课程,申报课程负责人应与已获批课程的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同,且申报书内容不存在雷同情形。各系部要将申报课程申报书和已获批课程申报书(原件)在本单位内公示无异议后向教务处推荐申报,公示情况(公示截图及公示的申报书)报教务处备案。

五、材料申报

本次申报工作依托教师发展中心平台开展(网址:http://4obnn8ol.mh.chaoxing.com)。

各系部根据申报限额择优推荐申报项目,填写《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以系部为单位于119日前统一报送至教学质量科,电子汇总表发送至教务处张静校内邮箱。

推荐申报校级和有意申报省级的课程负责人须认真填写《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2),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 文档,1111日前上传至平台。

六、认定程序及管理

(一)形式审核

各系部组织专人对申报课程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条件的课程取消推荐申报资格。

(二)学校评选

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课程思政建设水平、课程思政授课效果、推广应用等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审结果,遴选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三)省级推荐

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进行评选。根据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四)课程管理

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建设后,各系部应加强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管理指导,确保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取得预期实效。立项课程授课教师需进一步完善教学大纲和教学设计,明确“课程思政”建设目标,进行全程化的思政设计与实施,并注重效果考核。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建设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验收。

七、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动员教师参与到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中,积极申报建设项目,规范评价、遴选工作程序,确保课程质量。

(二)严把质量关。各系部要做好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的形式审查工作,须对推荐课程的内容、教学活动和所有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对课程团队以及课程政治性、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


  附件:1.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推荐申报限额表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31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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