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补修及免修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8-29 点击数:

各系:

根据《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东昌院发〔2017〕38号)、《聊城大学东昌学院选课管理办法(试行)》(东昌院发〔2019〕28号)、《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试行)》(东昌院发〔2019〕29号)等文件规定,为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补修(以下统称重补修)及免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须知

1.本学期重补修及免修申请时间:8月30日-9月9日。

2.2016级、2017级、2018级在校学生以及2018届、2019届结业或平均学分绩点不到2.0的学生,按照《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符合重修条件者,可以申请重修本学期已开设的课程。

3.在校学生因转专业、境内外交流学习、转学、退役复学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未能及时修读,但根据其所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所在系认定其必须修读的课程,可以申请补修本学期已开设的课程。

4.各系指导专升本学生对照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做好课程免修申请。

5.本学期修读课程总学分不得超过35学分。

二、办理流程

1.申请重补修的学生可在教务系统登录页面下方“课程课表”中查看本学期开设课程(如下图),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系提出申请,本人填写《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课程重补修申请表》(一式份)

2.所在系负责对学生重补修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重补修条件方可继续完成审批手续。所在系汇总名单并填写《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课程重补修汇总表》,于9月12日前,纸质版交至教务科,电子版发送至lcdcjwc@126.com。

三、重补修学习

1.申请插班重补修学生经批准后,须按照课表到班学习,管理和成绩评定等同于所跟班的学生。

2.重补修课程若与正常修读课程上课时间发生冲突,或因特殊原因不能跟随课程学习申请自学重补修的学生,须在9月9日前填写《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免听课程申请表》,经所在系审核同意,办理免听手续后可不跟班听课但仍需完成课程的平时作业、平时测验、实践教学环节并跟班参加正常考核,成绩合格者获得该课程学分。

3.开课系部负责组织任课教师完成重补修学生的学习过程管理与考核。

四、注意事项

1.请各系严格按照《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指导学生认真核对个人成绩单和本专业培养方案,确认需重补修的课程和本学期课程开课情况。各系务必认真做好重补修审核及相关工作,以免误报、漏报造成错失重修机会。

2.学生务必规定的时间申请重补修,过期一律不予补办。

3.重补修申请审核未通过以及未申请重补修的学生不得参加重补修课程学习和考核

                               

教务处   

                               2019年8月29

Copyright©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教务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