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兼职实验员管理规定

作者:教学实验科 时间:2012-10-18 点击数: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兼职实验员管理规定

201140号文)

实验室是高等学校进行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是学校办学的基本条件之一。为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促进专业建设和学科建设,提高办学效益,我院试行各系选聘专业教师担任兼职实验员管理专业实验室的办法。为充分调动我院教师参与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积极性,本着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我院决定对兼职实验员的工作发放课时补贴。为加强对兼职实验员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兼职实验员的工作职责

1、按照每学期实验计划的要求准备学生实验所需的仪器设备和试剂、材料、标本、工具等。

2、实验前要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性,确保其能够正常工作。

3、实验完毕要整理好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等实验物品,检查电源、水源和门窗等是否正常关闭,及时填写实验教学日志。

4、负责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简单维修,排除一般实验仪器的常见故障,对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报告。

5、负责本实验室资产(包括仪器设备、家具、工具、材料、试剂物品)的管理,做到帐、物、卡相符

6、负责本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的日常管理。

7每学期第一周上交《兼职实验员工作计划表》;每周要到所负责的实验室至少工作一次,按计划履行工作职责并及时到系里填写《兼职实验员工作记录单》。

8、注重学习,不断改进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9、积极参加实验室开放工作。

二、选聘兼职实验员的原则

1、各系应尽量选择本系工作责任心强、实验技术较高、实验室管理能力较强并且其他教学任务不很重的专职教师担任兼职实验员。

2、每个专业实验室原则上安排一位兼职实验员,对于开设实验较少,工作量小的实验室,可由系里统筹考虑安排一位教师兼管两个实验室。

三、兼职实验员的管理办法

1、兼职实验员的管理由各系具体负责。各系应根据各自的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系兼职实验员管理细则,指定专人负责兼职实验员的管理,加强工作检查与监督。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系兼职实验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2、各系应严格按照教务处的要求按时完成本系兼职实验员的各种工作报表的收交、审核、报批、归档等工作。每学期的《兼职实验员工作计划表》、《兼职实验员工作记录单》、《兼职实验员工作量统计表》均一式2份(一份报教务处审核备案,一份由系里存档)。

四、兼职实验员的工作量统计和计算方法

1、每位兼职实验员的工作量原则上按每周1个超课时计算。

2、每学期期末各系严格按照《兼职实验员工作记录单》的原始记录,以系为单位统计各兼职实验员的工作量(每位兼职实验员的每学期工作量 = 每周1个超课时×该学期实际工作周数)。各系《兼职实验员工作量统计表》由系主任审核后,上报教务处审核备案,经分管院长批准后由学院每学年发放一次课时补贴。

五、本规定自2012220日起执行。

六、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兼职实验员工作计划表

2.兼职实验员工作记录单

3.兼职实验员工作量统计表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20111220

附件1:

20 —— 20 学年 学期

兼职实验员工作计划表

专业实验室名称: 兼职实验员姓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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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17

18

19

20

系部审核意见: 系部负责人签字: 系部盖章

附件2:

20 —— 20 学年 学期

兼职实验员工作记录单

具体工作

专业实验室

具体工作

工作人

星期

节至第

系部审核意见: 系部负责人签字: 系部盖章

附件3:

20 —— 20 学年 学期

兼职实验员工作量统计表

序号

姓 名

专业实验室

实际工作

周数

实际工作量

(按超课时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系部审核意见: 系部负责人签字: 系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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