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实验室安全职责责任书
作者:实验科 时间:2017-10-27 点击数:
为保障学院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利益和公共财产安全,结合学院的工作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各系(部)主任全面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系部教学实验室的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系(部)主任要与各实验室直接负责人签署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并将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纳入系(部)日常管理工作之中,与教学、科研及学生工作一样,同计划、同布置、同总结、同评比。
三、各系(部)要制定、修改和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验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实验操作规程,且上墙公示。
四、各系(部)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既要有检查周期,又要有台账记录,还要有隐患排查和整改措施。
五、各系(部)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和废液、废弃物的安全管理,完善各项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建立自查和整改台账,全面摸清底数,对排查出的各类风险实施精准管控;同时还要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高危化学品分布情况档案。
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系(部)要制定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各种形式的实验室安全教育,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同时严格执行实验室的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结合专业特点进行实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做好活动记录。把实验室的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日常安全检查的必查内容,对安全责任事故一律倒查安全教育培训责任。
七、各系(部)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积极组织人员抢救,把损失降低至最低程度,并及时上报学院有关主管部门。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系(部)一份、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机构一份。
系(部)单位名称: (盖章)
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签名)
教务处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