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的通知

作者:实验科 时间:2017-03-22 点击数:

各系:

为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34号令)和《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学院将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展检测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测的对象与范围:

1.所有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2.各系推荐参评校级优秀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3.各系推荐参评省级优秀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二、检测方式

1.各系初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按要求交所在系进行集中检测;各系的账户名与登录密码另行通知。

2.学生复检:初检未达到要求的学生,需对论文进行修改,直至复检合格方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学生可进入东昌学院主页→机构设置→教务处→“实践管理---论文检测(学生)”,或直接输入登陆学生个人自检优惠检测端口:http://vpcs.cqvip.com/personal/lcudc进行检测。

3.学院随机抽查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二检,抽取办法另行通知。

三、检测要求

1.材料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应符合《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要求,一般为word文档(.doc/.docx)格式。

2.初检要求:学生本人将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文档以“学号+姓名”命名上交所在班级,各班建立“专业+班号”文件夹交所在系教务办公室;各系采用压缩文件(.zip/.rap)格式批量检测,检测报告PDF版(第一页)纸质版由所在系存档。

3.复检要求:初检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学生要认真修改后检测,并将检测报告交所在系存档。复检最终应达到学院检测标准。

4.抽检要求:教务处对全院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结果及文档进行检查。

四、检测标准与检测结果处理

1.检测标准: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相似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30%,视为毕业论文(设计)初检合格,≥30%视为毕业论文(设计)初检不合格。

2.总相似重合百分比<30%的学生,准予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未达到要求者,不允许答辩。

3.参评省级、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总相似重合百分比应<20%

以上,请各系遵照执行。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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