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及时总结、推广院级立项课题研究成果,根据《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教科研课题立项管理办法》、《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教科研课题结题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集中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结题需要提供的材料:
1.《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教、科研课题结题申请·审批书》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2.代表性研究成果,如专著、论文等;研究过程资料(问卷、测试题、原始数据、数据统计结果、研究活动记录等)及课题实施方案中涉及的相关研究成果;
3.其他材料: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组成员的获奖论文及证书(复印件)、参与研究教师的工作总结;
4.成果应用证明等。
二、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填写《延期结题申请书》,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教务处研究同意后方可延期结题。延期结题只能申请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三、结题申请材料的受理时间及报送地点
结题验收申请材料的受理时间为2019年9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电话:8520078
联系人:钱小平
电子邮箱:290761392@qq.com
教务处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