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教研科 时间:2014-06-06 点击数:

各系部:

2014年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拟于7月份进行。为做好我院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参评成果时限为20131120131231间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除外)和鉴定的科研成果;2013年以前取得的自然科学类应用成果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者也可申报,但须附应用单位的应用证明(加盖财务章)及相关材料。

(二)教学研究成果,书评,教材类、宣传类、生活类、科普类、艺术作品类、文学创作类、资料汇编(含文集)类、综述类、《手册》与《指南》工具书类等文章和出版物不可申报

(三)知识产权存有争议的成果、已获山东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或同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均不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成果须准确填报所属学科评审组(见附件1

(二)申报论文必须在核心学术性期刊(增刊与专辑除外)以上发表,自然科学类外文成果名称须译为中文,人文社科类外文成果应附中文翻译稿;申报著作必须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学术性,外文著作应附章节和主要内容中文翻译稿。

(三)多人合作完成的成果由第一署名人所在学校申报。在第一署名人出具委托书面证明的情况下,也可由第二署名人所在学校申报,填报时成果署名顺序不变。

三、申报材料

(一)评审书申报参评的成果须填写《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自然科学类)》(见附件2)或《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人文社会科学类)》(见附件3)一式3份。评审书表格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连同所有附件一起左侧装订成册(不要另加封面)

(二)附件材料

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原件1份)。

2.应用证明(原件1份)

3.自然科学类成果检索证明、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

4.论文复印件(论文需提供原件,受理当日审核后即退还,论文原件请勿与申报材料一起装订)

5.著作原件

6.其他必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汇总表

各单位在报送评审书和成果材料的同时,同时填报《2014年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自然科学)》(见附件4)或《2014年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人文社科)》(见附件5)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至邮箱:mzm0635@163.com

四、报送时间和地点

报送时间:申报材料于619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马增敏联系电话:8520078

教务处

201464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1:学科评审组划分.doc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2:自然科学申报书.doc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3:人文社科申报书.doc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4:汇总表(自然科学).xls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5:汇总表(社科).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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